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制了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ytx.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2127,电子邮箱:ytnyj12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县政府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通知》(闽农计函〔2020〕9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从农业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有序。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榕农综〔2020〕号 321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及我局“三定”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共梳理权责事项468项,其中行政许可114项、行政处罚 251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26项、其他事项64项。二是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制定了《2020永泰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在认真梳理监管职责基础上,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17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发现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1)加大农业补贴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对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等农业补贴领域的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及时公示、公开、公告相关政务信息。
(2)加强精准脱贫攻坚战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闽扶办〔2017〕3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惠民资金网、乡(镇)村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扶贫领域政策文件、项目、资金、项目库等信息相关公示、公告,2020年公开脱贫攻坚信息40余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公平、公正、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结果,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9批次32家企业,累计抽查对象占全部抽查对象比例为15.76%。二是建立完善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依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做好公共信用信息上报工作,实现信息归集常态化,保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00%上报至“信用福州”网站公示。历年来,我局在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各类信用数据800余条。
(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及局下属事业单位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生猪屠宰定点管理站的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以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力度。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根据《中共永泰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樟委办〔2020〕49号)文件要求和下达的清理任务清单,我局共接收待清理的县委规范性文件19件,已全部按要求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经我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同意,现按程序提请审核。其中认定不属规范性文件、建议不列入清理0件,建议决定废止4件,建议宣布失效11件,建议继续有效5件,建议予以修改0件。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解读重要政策措施。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建12316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微信群等多途径发布惠农政策解读信息,方便公众知晓。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265件,主要涉及畜牧、渔业、房屋违建等方面,及时回复率为100%。此外,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件,均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反馈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线上,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利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系统,主动公开办事指南与责任清单,明确日常服务审批事项、收费标准、资料目录、办事流程、办理地点等,随时为群众提供办理咨询服务,实行提前告知、温馨提醒、网上办结“三步走”,实现不见面审批、网上告知、提前告知,避免群众“跑腿问”,并告知企业下一步应怎么办及注意事项,基本实现了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方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办理各项业务。
线下,实行申报材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三压缩”,提升服务效率。在申报材料上进一步对申报材料进行梳理优化,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在审批环节上,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率;在承诺时限上,进一步简化程序,对单个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压减。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运用,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普遍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许可15件。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建立防控指挥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成立21个疫情防控工作组,完成1509家企业摸排、防控、信息宣传等工作。二是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工作。线上,充分发挥数字农业的作用,运用各大平台(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农资监管平台、微信群、短信等)对我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资市场开展线上宣传工作,宣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知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全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已向全县148家农业生产主体下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致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一封公开信》等材料3000多份,向全县53家农资经营企业宣传发放“抗疫情保供保春耕”倡议书;同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新闻网、微信、12316平台等媒体,及时发布宣传信息,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今年以来,共编写《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奏响四重奏 助力复工复产》《抗疫情抓生产 保供应惠民生》等信息60余篇,农业农村局简报4期,美篇22篇。线下,结合下乡指导工作,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知识、农村人居环境、农业企业生产场所消毒处理办法等材料送到涉农企业、农户手中。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1000多次赴同安镇等21个乡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及省、市、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并于2020年8月3日召集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领会《条例》、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同步和充实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积极主动地向县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及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有关栏目报送信息,拓宽网上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较上年度增加37条,增长45%;主动公开公告公示78条,部门动态170余条,信息公开及时性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据统计,2020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3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24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继续加强公开属性源头控制。要求局属各部门拟稿人明确公文处理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种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也应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部门动态”、“双随机一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等栏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定职责,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量大而面广,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服务广大农民、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措施来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局属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我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除积极参加县大数据中心召开的培训、学习、会议外,还组织召开本单位学习会,传达上级政策精神,加强业务培训。认真抓好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局属各部门互相配合,按照新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9 |
45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7 |
- 4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8 |
23 |
6 |
行政强制 |
15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425921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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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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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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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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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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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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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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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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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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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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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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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还需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二是由于我局涉及面广、内容众多,政府公开信息量较大,这给全面收集信息和及时公开带来了一定的考验;三是政策宣传力度和针对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正面宣传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突出宣传在粮食生产、特色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提高农业部门的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围绕我县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农业政策、实用农业新闻、生产技术等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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