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永祥苑3号楼二层,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591)。
一、概述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6)66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永泰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审批程序公开。按照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我局将许可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间和所需资料全部进行公示,坚持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坚持唯条件、不唯成份,公开接受监督,为加快审批提高效率奠定了基础。二是财务收支公开。坚持每季度一次财务收支公开制度,增加各项收入、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每月按时向效能办报送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报送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针对县纪委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马上组织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和反馈,并进行公开。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严格按照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业务培训计划。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兑现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企业稳岗补贴等)前,按规定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公开、透明,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第一时间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就业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户外LED显示屏、永泰便民网、福州市“摇工作”平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信息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各类供求信息。本年度累计发布岗位信息3900多条、办理求职登记2800多个,发布求职信息400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2016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26条,历年累计142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本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政府门户上及时发布上级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性文件,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确保群众有法可依。本年度我局解读政策0件,回应社会关切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2016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全年无因申请产生的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虽然已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信息发布内容归类不准确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6 |
14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6 |
14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它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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