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1 10:04 | 来源:永泰县司法局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永泰县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报告公开方式:网站公开(http://www.yongtai.gov.cn/)

联系方式:0591-24832332,ytsfbgs@163.com

一 、概 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严格按照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2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今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截至2012年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福州市永泰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yongtai.gov.cn/。

2. 在永泰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目前信息公开工作才刚起步,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

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

3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中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永泰县司法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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