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02 09: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局编制了永泰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泰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1-24832332,邮箱:ytsfbgs@163.com。

一 、概 述

 (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

1、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适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局2013年度决算和2014年度预算;法制宣传笔袋采购、法治文化宣传栏制作和安装、正版计算机软件采购、法律服务中心改建装修等招投标公告,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2、主动公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信息,适时在司法局政务网公开法援律师值班表、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招聘、社区律师法律服务等信息。3、主动公开其他信息,适时在区政务网司法局子站公开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任免、业务工作须知等信息。

  (二)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严格按照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修订样本》,充实修订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还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在受理点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夹,依法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准备好相关文件表格并指定专人负责,方便向申请人提供公开信息的查询服务。

(四)大力加强本局网站建设,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信息查询、监管动态、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等信息,增加了报表、培训教材下载等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内容。

截至2014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福州市永泰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yongtai.gov.cn/

2. 在永泰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目前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

3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

3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中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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