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水利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5 00:00 | 来源:永泰县水利局

永泰县水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樟政办〔2015〕94号)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附表等七项内容。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全文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水利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泗州路1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364,电子邮箱:ytsdz@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企业和各类组织的监督,有力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5〕38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永泰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二)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针对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同时各科室积极配合办公室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为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和数量。2015 年,我局全年共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30条,历年累计59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4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占13.3%;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16.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占26.7%;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类1条,占3.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公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将政务公开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按时送到县档案馆、图书馆存档,以便公众查阅。同时我局还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做到经常性事项按时公开,重点事项及时公开,随机事项随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加强目录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措施,使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足,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自身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学习梳理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增强机关办事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能。

(三)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通过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公示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四)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

59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0

59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它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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