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永泰县水利局编制了永泰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 (http://www.yongtai.gov.cn )。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泗州路1号5楼办公室: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364;传真:0591-248575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发改实际,持续推进、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43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落实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永泰县水利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第二十条第(八)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0.5848
0
(七)总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