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内容。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福州·永泰”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全文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永泰县城峰镇立塘87号冠景悦府17层,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56338,电子邮箱:fjytj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7条,共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业务分工,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抓好政务公开推进工作。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依法承担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积极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同时,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做到科学归类、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樟政办〔2020〕39号《关于印发永泰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学习樟政办发明电〔2020〕80号《关于印发永泰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信息更新工作,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好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
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条例》《通知》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疫情期间,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疫情防控的实际效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数量。2020年根据《条例》规定进行认真梳理、保密审核,共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
2.信息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是,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信息0条;人事任免信息类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1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7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2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管理中,我局主动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量。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福州·永泰”门户网站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层平台得到全面强化。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供群众查阅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规范全县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更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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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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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3653009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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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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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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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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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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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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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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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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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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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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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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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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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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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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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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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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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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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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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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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我们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少数科室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还存在不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工作,对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开展自查整改。二是加强我局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图片,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信息。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泰县商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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