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4 15:43 | 来源:永泰县统计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永泰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 )。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23楼,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30754,电子邮箱:tj2483075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等文件精神,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统计透明的重要抓手,强化信息审核,规范内容发布,增强政务公开时效性和针对性,扎实推进统计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件数均为0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2件。均为公民个人申请,按时办结率100%,充分保障群众知晓相关政务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按照有关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账号管理工作,规范栏目信息录入,及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科室(中心)负责对本科室(中心)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提出是否公开意见,由科室(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审定,重大信息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内容比较单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针对不足与问题,我局将做好以下改进:一是以满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息需求为导向,及时公开相关统计信息,方便公众查阅使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先进理念、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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