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门新村1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327)。
一、概述
(一)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情况
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局重点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要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三状元信息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地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告公示、公共信息服务大厅等相关栏目,提高信息公众服务范围。一年来,我局及时更新医疗综合信息30条,看病就医服务10条,健康服务38条,医疗保障服务23条,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制定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公开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继续规范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我局将《条例》列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了解和熟悉《条例》,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度本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7条。历年累计559条。
(二)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
(三)公开主要形式包括政府网站、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
(四)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积极转载上级有关政策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2015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全年无因申请产生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认真对照《条例》、《办法》和《通知》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三是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办公室要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严格把关,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7 |
55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7 |
55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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