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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01-0200-2019-00016 | 文号 | 樟政办〔2019〕30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2-13 |
标题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农家乐评星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失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永泰县农家乐评星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01-0200-2019-00016 | ||
文号 | 樟政办〔2019〕30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19-02-13 | ||
有效性 | 失效 | ||
标题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农家乐评星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永泰县农家乐评星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泰县农家乐评星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19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永泰县农家乐评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家乐旅游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培育特色农家乐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定依据
以《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管理办法》为指导,紧紧抓住当前国家全域旅游创建单位契机,切实抓好全县农家乐旅游工作。
二、评定范围
凡在我县区域范围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均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三、评定方法
(一)申请星级的农家乐在自评的基础上填报星级评定申请表。
(二)农家乐星级评定根据《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和得分数进行评定。
(三)“农家乐”的星级分为:一星级“农家乐”、二星级“农家乐”、三星级“农家乐”、四星级“农家乐”和五星级“农家乐”。
(四)农家乐评星委员会有权对星级农家乐进行检查,如检查不符合星级标准,有权取消星级牌匾。
四、星级复核及退出机制
(一)已评定星级的农家乐,由评星委员会定期复核。
(二)每次复核工作结束后,由评星委员会汇总复核情况,并进行通报。
(三)已取得星级的农家乐,经复核达不到原评定星级标准要求的,由县评星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星级,并向社会公布。
(四)凡是被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农家乐,自降低或取消星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星级,一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星级。
五、组织领导
成立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我县星级农家乐的评审工作。评星委员会委托县旅游协会组织专家对农家乐进行评选。
主 任:林 巍(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李志专(县政府党组成员、青云山管委会主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副 主 任:陈光榕(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玉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奇(永泰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永泰生态环境局、农家乐所在乡镇政府及县旅游协会。
农家乐评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协调组织旅游协会、专家开展评星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牵头农家乐评星工作,开展调查摸底,拟定评星细则,对参加评星农家乐的内饰、外饰部分进行指导。
(二)各乡镇负责通知、鼓励所在地的农家乐参与评星,并初步对参评的农家乐进行摸底,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农家乐,同时指导农家乐填写星级农家乐申请表。
(三)市场监管局对参评的农家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审核,指导其改进;对农家乐相关标准进行核定;对参评农家乐厨房、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允许参与农家乐星级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农家乐,要求其按期进行整改。
(四)永泰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参评的农家乐进行检查、指导其排污、环保设施改进。
七、实施农家乐评星的意义。
(一)进一步规范我县农家乐旅游项目,促进农家乐良性发展。
(二)对星级农家乐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相关单位通过网站、报纸、宣传册、推介会等形式,统一对外宣传,树立我县农家乐良好形象。
(三)将星级农家乐作为旅行社团队、旅游者用餐的首选推介对象。
(四)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烹饪大师编制“永泰农家乐”菜谱,以提升我县农家乐菜肴烹饪水准。
八、星级农家乐的责任
(一)参加评星的农家乐必须遵从评星委员会的要求,对经营场地按评星标准进行整改。
(二)被评为星级的农家乐,要自觉遵从农家乐评星标准的要求,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等项目在星级期间能够达到要求。
九、评星奖励
为提高农家乐经营者的参与积极性,根据《永泰县促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精神,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的,按以奖代补形式,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拟评定三星级10家,四星级5家,五星级1家,奖励费用预算约为23万。
十、相关事宜
(一)“农家乐”星级标志牌由永泰县旅游协会统一制作、核发。
(二)“农家乐”星级标志牌须置于经营区域最明显位置。
(三)“农家乐”星级标准未经认可,不得擅自使用。
附件:永泰县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
附件:
永泰县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永泰省辖区内乡村景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特色村等从事各种农家乐经营活动的主体。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农家乐:指农家乐经营者在农村利用庭院、果园、花园、堰塘、农场、牧场、渔村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渔)村人文资源、海洋渔业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农(渔)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捕鱼、娱乐、垂钓、运动、住宿、餐饮、购物、农(渔)事体验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四、农家乐星级的划分及标志
(一)农家乐星级划分
农家乐星级划分为五个等次,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越高。星级越高,表示其农家乐旅游接待设施及服务的档次越高。其中,一星级、二星级以餐饮为主,住宿为可选项目,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则为餐饮住宿兼营。
(二)农家乐星级评定的依据
农家乐的星级评定,依据农家乐的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和特色项目等软硬件水平进行评分确定。
(三)农家乐星级标志
星级标志以五角星“★”为符号,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
(四)标志、标牌、证书规定
农家乐质量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永泰县评星委员会委托永泰县旅游协会统一制作发放。
五、总则
(一)由若干建筑物组成的农家乐其管理使用权应该一致,农家乐内包括出租营业区域在内的所有区域应该是一个整体,评定星级时不能因为某一区域财产权或经营权的分离而区别对待。
(二)农家乐的基本要求可概括为:设施齐备、安全有序、卫生达标、服务规范。农家乐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三)农家乐的从业资格:星级农家乐应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实行持证经营。
(四)农家乐的从业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尽职尽责,服务热情、周到,注意服装整齐、微笑服务、使用礼貌用语。
六、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条件
(一)一星级农家乐
1.房屋建筑布局基本合理,能方便游客在房间正常活动,周围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环境噪声符合GB 3096-2008规定的一类标准。
2.根据当地气候,室内有制冷的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室内卫生、整洁。
3.能接受游客预订,有餐厅和明码标价的菜单。就餐区域干净、整洁、照明、通风良好。
4.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
5.客房(不作为必备项,有则要求,无则不要求):客房有窗帘,床单、被套和枕套要一客一换一消毒。客房中没有设独立卫生间的必须在公共区域设立公共卫生间,有公共浴室。
6.厨房位置合理,有冰箱、消毒柜和适当的餐饮具。
7.可以24小时供应冷水和供饮用的热水。
8.有清洁水源,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9.有简易停车场。
(二)二星级农家乐
1.建筑布局基本合理,能方便游客正常活动,周围3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环境噪声符合GB 3096-2008规定的一类标准。
2.室内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室内卫生、整洁。
3.有餐厅和明码标价的菜单,能接受游客预订。
4.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
5.有与餐厅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
6.客房(不作为必备项,有则要求,无则不要求):客房有窗帘,安纱门、纱窗,床单、被套和枕套要一客一换一消毒。客房中没有设独立卫生间的必须在公共区域设立公共卫生间,有公共浴室。提供拖鞋等基本住宿用品。
7.厨房位置合理,内部功能分区合理,有冰箱、消毒柜等设备。
8.可以24小时供应冷水和可供饮用的热水。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9.有与接待规模相当的简易停车场。
10.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11.有1项以上供游客参与的乡村体验活动(垂钓、采摘、农事参与等)。
(三)三星级农家乐
1.生态环境优良,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景观特色突出,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有特色、效果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域特色。空气质量达到 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环境噪声达到GB 3096-2008规定的一类标准。
2.建筑结构良好,布局科学合理,建筑风格独具地方特色,与环境相协调。接待服务功能完善、齐备。设备设施舒适、方便、安全、完好,运行稳定可靠。
3.有符合饮用标准的清洁水源。
4.区域建筑布局基本合理,能方便游客正常活动,确保周围无污染源。
5.室内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室内卫生、整洁。
6.餐厅
(1)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
(2)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有地方特色。
(3)餐厅有2个以上包厢,有一定的装修或装饰。
(4)有明码标价的菜单,有永泰特色餐饮。
(5)有与餐厅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
7.客房
(1)至少有2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配置桌、椅、床等必要的家具。提供空调和电视机等设备。
(2)客房有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蹲便器、洗脸盆、淋浴等基本卫生洁具,通风照明良好。
(3)客房有窗帘、纱窗。床单、被套和枕套要一客一换一消毒。
(4)提供拖鞋、水杯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良好,安全卫生。
(5)客房内清洁,有防蚊的措施。
(6)可以24小时供应冷水和可供饮用的热水。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8.有2个蹲位以上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
9.有与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停车坪。
10.有应急照明灯。
11.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12.有2项以上供游客参与的乡村体验活动(垂钓、采摘、农事参与等)。
13.有从事经营项目的管理、服务规章制度。
(四)四星级农家乐
1.生态环境优良,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景观特色突出,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有特色、效果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域特色。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环境噪声符合GB 3096-2008规定的一类标准。
2.建筑结构良好,布局科学合理,建筑风格独具地方特色,与环境相协调。接待服务功能完善、齐备。设备设施舒适、方便、安全、完好,运行稳定可靠。总体文化内涵丰富,装饰、装修独具特色,美感突出。
3.有清洁水源,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区域建筑布局基本合理,能方便游客正常活动,确保周围无污染源。
5.室内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室内卫生、整洁。6.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基本有效。
7.餐厅
(1)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
(2)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有地方特色。
(3)餐厅有4个以上包厢,有较好的装修或装饰。
(4)有明码标价的菜单或菜譜,菜肴具有浓郁的永泰农家特色。
(5)有与餐厅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有洗手池等卫生设备。
8.客房
(1)至少有4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
(2)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房间有独立卫生间、彩色电视机和空调。客房有遮光窗帘,有纱窗。
(3)24小时供应冷、热水。
(4)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床单、被套和枕套要一客一换。
(5)提供拖鞋、水杯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良好,安全卫生。
(6)客房内清洁,有防蚊、鼠、蟑螂等的措施。
9.厨房和餐厅配有冰箱、微波加热设备、消毒柜等。
10.有4个蹲位以上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
11.有3个车位以上的专用停车坪。
12.有供游客娱乐的棋牌室。
13.有可供游客上网的电脑设备。
14.有应急照明灯。
15.有适当的消防设施、设备。
16.有经培训的专职服务员2名以上,且要求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17.有3项以上供游客参与的乡村体验活动(垂钓、采摘、农事参与等)。
18.有从事经营项目的管理、服务规章制度。
(五)五星级农家乐
1.生态环境优良,与经营环境相协调,景观特色突出,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有特色、效果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域特色。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环境噪声符合GB 3096-2008规定的一类标准。
2.建筑结构良好,布局科学合理,建筑风格独具地方特色,与环境相协调。接待服务功能完善、齐备。设备设施舒适、方便、安全、完好,运行稳定可靠。总体文化内涵丰富,装饰、装修独具特色,美感突出。
3.有清洁水源,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区域建筑布局合理,能方便游客正常活动,周围严禁有污染源,面积10亩以上。
5.根据当地气候,室内有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室内整洁。
6.有专职旅游管理人员。
7.设有总服务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有行李寄存服务。
8.总服务台配置服务项目宣传品,市交通图、本市旅游景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报刊。
9.能接受客房、餐饮预定。
10.有可供游客上网的电脑设备。
11.有供游客娱乐的棋牌室和卡拉OK室及其他健身娱乐设施。
12.餐厅
(1)餐具使用、食品制作、储存等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要求。
(2)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有地方特色。
(3)餐厅有6个以上包厢,装修装饰特色突出。
(4)有明码标价的菜单或菜譜,菜肴具有突出的永泰农家特色,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独家自创的永泰特色菜肴。
(5)有与餐厅配套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通风、照明良好,有抽水恭桶、洗手池等卫生设备。
13.客房
(1)至少有10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
(2)装修良好,地方和个性特色突出,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有文具、彩色电视机、空调和电话。
(4)客房均设有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内设置抽水恭桶、洗脸盆、淋浴等卫生基本洁具,通风照明良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5)客房有遮光窗帘,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有防蚊、鼠、蟑螂等的措施。
(6)提供拖鞋、水杯等基本住宿用品,质量良好,安全卫生。
(7)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床单、被套和枕套要一客一换。
(8)客房备有旅馆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等。
14.厨房
(1)位置合理,面积大于20平方米,按选—洗—切—配—加工严格功能分区,纱门、纱窗等设施齐全。
(2)冷菜间独立分隔,有足够的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洗碗间位置合理。
(4)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5)采取有效的消杀蚊蝇、蟑螂、老鼠及其它害虫的措施。
15.有4个蹲位以上的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具备水龙头、挂衣钩、卫生纸、皂液、面镜等实用的基础设施。
16.有适当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处理预案,特别是旅游高峰期的安全预案。
17.有10个车位以上的专用停车场。
18.有应急照明灯。
19.有小商店,出售旅行日常用品,能提供多种农产品供游客选购。
20.有经培训的专职服务员4名以上,且要求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21.有卫生、安全、接待等管理制度。
22.有3项以上供游客参与的乡村体验活动(垂钓、采摘、农事参与等)。
23.有从事经营项目的管理、服务规章制度。
附件1:
永泰县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申请表
农家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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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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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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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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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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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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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餐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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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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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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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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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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