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01-0200-2023-00026 文号 樟政办规〔2023〕7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8-07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2101-0200-2023-00026
文号 樟政办规〔2023〕7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8-0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的通知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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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永泰县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永泰县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州”,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大举措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9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永泰县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马上就办,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材料、审批结果全程电子化,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申请材料和时间。动态梳理、更新告知承诺制事项及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落实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深化营商环境进园区行动,为园区企业提供申请材料预审查、办事过程代跑腿、审批问题协调等无偿代办服务,做到办事不出园区。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突破。围绕“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标,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一网通办、一网好办、一网协同、一网共享”的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大数据中心、县商务局,县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规范透明,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对企业登记高频事项推行“一件事打包办”套餐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和监督效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持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行政监督电子化,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制定,通过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监测,对招标文件进行实时预警,坚决制止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等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情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公平公正,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常态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建立“法院+金融监管”诉调对接、调执衔接工作机制,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我县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突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作用,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基地)规范化。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创新调解组织形式,实现调解组织形式创新和调解领域拓展。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调处能力。〔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金融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协调的开放环境

  加强与RCEP其他成员国政策、规则、标准对接和服务贸易合作,积极组织引导我县外贸企业参加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线上培训,帮助企业了解国际贸易政策,更好利用RCEP优化区域市场布局;鼓励实力较强、实施跨境电商模式较好的贸易公司开展出口业务,拉动外贸增速。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数字贸易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柔性执法,打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提升监管透明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地,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规范法制审核行为。加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规范各类事项审批和监管自由裁量权,对市场主体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管理措施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慎实施,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稳定。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多措并举,打造精准有效的要素环境

  强化政策落地“免申即享”,鼓励企业参加政企直通车惠企政策点对点登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主动推送服务信息,主动兑现政策红利。开展税收精细服务,依托福州税务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平台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立体感知政策红利。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建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会商机制。突出以“用”为导向,落实《永泰县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支持重点企业(项目)通过自主评价、企业配额等方式推荐人才。积极推广“信易贷”平台,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效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力争年末融资担保放大达7倍。推进水电气讯市政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强化城市运行保障能力。深化水电气讯“一链式”服务办理,实现占掘路行政审批信息跨系统推送共享。(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大数据中心、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永泰供电公司、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永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县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和谐舒适的宜居环境

  全面推动绿色发展,落实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全面优化,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推进区域教育、医疗、养老、文化、育幼、艺术、社区服务等领域公共服务均衡普惠发展。持续推动我县公共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辟、优化、改造公交路线。倡导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责任单位:永泰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政企互动,打造积极协同的保障环境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定和规范各类涉市场主体规范性文件。健全走访企业和营商环境常态化体验制度,开展营商环境常态化体验活动,招募体验官开展体验监督工作,及时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措施落实成效。办好营商环境专项论坛,宣传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果。落实“一企一议”、12345热线诉求平台协调机制,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督办解决闭环机制,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责任单位:县营商办、县工商联、县商务局,县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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