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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2101-3000-2023-00031 | 文号 | 樟政办〔2023〕56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1-16 |
标题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泰县渡口、渡船运营主体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泰县渡口、渡船运营主体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101-3000-2023-00031 | ||
文号 | 樟政办〔2023〕56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3-11-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泰县渡口、渡船运营主体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泰县渡口、渡船运营主体的通知 |
嵩口镇、梧桐镇、城峰镇、葛岭镇、洑口乡、赤锡乡、富泉乡、塘前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有关要求,现将我县辖区渡口、渡船的运营主体信息进行公布,请各运营主体履行好相应运营人职责。渡运行业指导部门为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1.永泰县渡口运营主体信息表
2.永泰县渡船运营主体信息表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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