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永泰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273)。
一、概述
2013年,严格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及省、市有关规定,永泰县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永泰县的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年度工作情况
2013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执行,开展学习培训以及监督保障等,有序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我局深入学习领会《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通知》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主要依托“福州永泰”门户网站、三状元信息网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及时、主动地发布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201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十三大重点领域”专栏、保障性安居工程栏目中开设了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等栏目,发布有关保障性住房信息共20条,其中包括《2013年永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廉租住房保障方法》、《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等信息。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充实。适时调整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做到了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A、B角,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将人员配置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标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查访核验。
(四)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不断完善健全各项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和《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在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201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4条,历年累计56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本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永泰县住建局信息公开目录》,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内容:201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条,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及其他信息。
(四)公开主要形式:通过网站、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受理申请46件,历年累计46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已答复43件,其中“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10件,“不予公开”6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共22件,待答复3件。
(三)“不予公开”的信息6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方面,因均不属于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故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被提起行政诉讼4起,历年累计4起,主要为申请人请求公开房屋所在地块拟建设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经审理后, 3起行政诉讼法院均予以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1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本机关作出的《政府信息不受理告知书》,本机关于2014年1月9日重新作出答复。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按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可公开信息量不多,依申请公开数激增导致工作量增大,且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工作开展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3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 |
5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 |
5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46 |
4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4 |
4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42 |
4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3 |
4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0 |
1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6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2 |
22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4 |
4 |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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