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榕政办[2017]325号和樟政办[2017]231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永泰县城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网站公开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城峰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板桥路486号,邮编:350700,电话:0591—24832131,邮箱:ytcfdzb@126.com)。
一、概述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镇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7〕73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城峰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二)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根据县政府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编制完善了《城峰镇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城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城峰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初步方案》等相关制度。
(三)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城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设AB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我镇非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单位,经费为0元。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镇利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广播、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发挥镇政务宣传栏、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短信、LED、横幅标语等各种媒介的功能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镇主要工作进行了公开。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2017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我镇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度新公开各类信息数量3件,历年累计公开数为21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在主动公开的3条信息中,机构设置的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全部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开并按要求向县档案局、图书馆报送。我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工作,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上网工作,还通过在镇政府大院设立固定的公开栏、会议、文件、公告、信息通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着力于公开。二是对上网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做好保密工作。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情况。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对政府印发的各类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文件,通过文字、图表、现场讲解、电话沟通、短信联系、网站公开等方式进行解读,并将政策解读融合日常工作会议,将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情况,向村干部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村干部加强宣传,做好精神传达,确保政策入村入户,本年度共计解读政策0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举办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2、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按县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已编制的《城峰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处理群众的来电、来访、网络的申请公开事宜。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大力推行决策公开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法,建立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制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 |
21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 |
21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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