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城峰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城峰镇党政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3、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6、镇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和分配情况;
8、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9、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0、工作动态;
11、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www.yongtai.gov.cn)上公布的由县政府办公室编制的《永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镇党政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www.yongtai.gov.cn)上公开本镇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本镇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登入“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ongtai.gov.cn)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目录索引检索查找获取信息。目录索引的格式为: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 |
信息生成日期 |
备注/文号 |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www.yongtai.gov.cn)上填写并递交《永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www.yongtai.gov.cn)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镇党政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城峰镇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4832131
传真号码:0591-24832236
电子邮箱:ytcfdzb@126.com
通信地址:永泰县城峰镇板桥路486号城峰镇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7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永泰闽运车站可乘坐2路到终点站下车或者乘坐1、6路至城峰镇路口下车,然后北行150米即到。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www.yongtai.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县政府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www.yongtai.gov.cn)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关送交。
3、口头申请
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镇党政办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关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永泰县城峰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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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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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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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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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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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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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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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 它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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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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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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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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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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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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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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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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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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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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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信息涉 及单位 |
(选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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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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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 息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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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普通邮寄 □ 特快专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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