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2908-3000-2025-00001 | 文号 | 赤委〔2025〕3号 |
发布机构 | 赤锡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标题 | 关于开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908-3000-2025-00001 | ||
文号 | 赤委〔2025〕3号 | ||
发布机构 | 赤锡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开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通知 |
根据《关于开好2024年度全县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樟委组通〔2024〕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支部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支部要将开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参照往年开展组织生活措施方法,做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防止出现组织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娱乐化等问题。
二、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检视整改问题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短板、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要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摆4个方面问题:(1)检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情况,看学了多少、学得怎样,有什么收获和体会;(2)检视党性修养提高情况,看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对党忠诚、弘扬优良传统、保持政治本色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3)检视联系服务群众情况,看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4)检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看是否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查摆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联系自身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不回避矛盾,防止空洞无物、大而无当。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相互交换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自我批评要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接指出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四、客观公正评定。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基层党组织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鼓励,进一步增强荣誉感、归属感;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五、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要把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融入主题教育检视整改,作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措施。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能改的马上改,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具体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改,向乡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员要主动认领,作出整改承诺,细化个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其他事项。预备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到党纪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规定办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在2025年2月底前完成,今年不再另行召开年度组织生活,各支部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本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党政办。
中共永泰县赤锡乡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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