洑政〔2021〕1号
永泰县洑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我乡编制完成了《永泰县洑口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报送。
永泰县洑口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 日
永泰县洑口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永泰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乡就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网站公开电子版可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网”(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洑口乡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洑口乡洑口村1号二楼党政办,邮编:350704,电话:0591-246411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并实事求是地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从而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全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乡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0〕116号)文件精神,我乡根据业务分工,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总,及时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相应专栏发布。二是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事项公开力度。三是依据全域统一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年底前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网站公开。
2.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涉及相对人权益的行政决策,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及时核对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日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全年正常运行。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乡将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我乡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2020年永泰县洑口乡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76件,截止目前,已办结76件,主要涉及疫情防控、城建建设、道路交通、民生保障等方面,及时查阅率为100%,及时回复率为100%,总体满意度98.68%。二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告公示等相关栏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各方关切问题。三是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发挥政府门户网站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微信等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2020年发布图文解读34篇。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依法、准确、公开、透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和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依据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精准脱贫、医疗卫生、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计生奖特扶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单位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我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乡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乡将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乡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有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一是安排人员负责洑口乡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小程序“洑口清源”的信息更新,及时、高效的向公众公开我乡主要工作信息。二是继续通过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供群众查阅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发挥政务宣传栏、LED等各种媒介的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乡主要工作进行公开。
(六)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我乡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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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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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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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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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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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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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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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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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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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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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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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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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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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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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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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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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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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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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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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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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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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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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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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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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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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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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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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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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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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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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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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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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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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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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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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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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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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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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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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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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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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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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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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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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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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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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稳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工作动态类的政务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发掘;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也不够丰富,如微信公众号公众关注度不高,便民性和贴合社会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以及深入对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的学习,进一步掌握信息公开的时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把握时间节点,充实并规范各栏目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增进沟通,寻求指导。三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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