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2902-1200-2021-00017 | 文号 | 葛政〔2021〕113号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8-23 |
标题 | 关于做好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2902-1200-2021-00017 | ||
文号 | 葛政〔2021〕113号 | ||
发布机构 | 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8-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做好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的通知》(榕食安创建办〔2021〕5号)和《永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食安创城迎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的创建验收标准,总体上要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0分以上,创建知晓率达85分以上)、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二、具体任务
(一)做好省级初评迎检工作。
1.省级初评的方式:领导访谈、软件资料审核、现场明查及暗访。
2.省级初评的时间:8月30日-9月3日。
3.省级初评各村(社区)需要配合的工作。根据永泰县食安委制定的《永泰县现场检查任务分解表》内容,现场检查涉及我镇有4个明查业态(见附件1)、2个暗访业态分别为小餐饮(见附件2)和食品摊贩。
一要督促我镇已登记的小餐饮类(见附件3)经营主体落实好食品安全措施。认真摸排无证无照的小餐饮类经营主体,发放《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等宣传材料(见附件4)。
二要督促辖区食品摊贩落实《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见附件5)、向食品摊贩经营者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三要开展食安创城宣传,组织志愿者进村入户,通过宣传单、LED、横幅、新媒体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城,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确保达到最低否决分值要求(满意度80分,知晓率85分)。
(二)高标准迎接国家验收
1.国家验收的时间安排。预计在10月至11月。
2.国家验收的方式。评分、第三方机构测评、抽查复审。
3.国家验收前各村(社区)需要完成的事项。
一要配合完成食品安全示范点提升和经验总结。
二要全面发动鼓浓氛围。保持良好的创城氛围,进一步提高创城知晓率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三)集中开展创城攻坚行动
省级初评迎检工作时间紧迫,8月26日至9月3日期间,需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食安创城攻坚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8月26日至9月3日期间,1.镇区范围每天安排2名镇值班干部和葛岭村、九老村、方广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各1名(由值班干部负责召集)联合市场监管所到沿街商铺开展志愿宣传服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见附件6),模拟开展满意度调查,其他各村每天派食品安全志愿者1-2名开展宣传引导。2.城管中队与派出所安排人员每天早上6:30-8:30到菜市场、餐饮店等场所整治经营秩序与环境卫生。当天工作开展情况上传至镇村工作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食安办陈志烽处。
三、工作要求
食安创城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谁主管、谁
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等责任机制。各包村(社区)领导、工作队、相关单位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在创建迎检工作中主动沟通协调、互相补台,形成创建合力。创城期间如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严重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将被一票否决,对于创建工作推动不力、整治不到位、影响验收通过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1.葛岭镇4个明查业态样本库
2.葛岭镇2个暗访业态样本库
3.葛岭镇小餐饮登记信息告知单
4.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
5.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6.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致永泰县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21葛政113号 附件3. 18年3月-21年8月小餐饮登记信息告知单(1).doc
21葛政113号 附件4 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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