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我乡编制了岭路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岭路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1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501006;电子邮箱:lingluxia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6条,受理依申请信息0件。
(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我乡根据业务分工,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重点围绕加强政策解读、聚焦重点领域、规范公开平台等三个方面抓好政务公开推进工作。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我乡对政府印发的各类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文件,通过文字、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解读,并将政策解读融合日常工作会议,将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情况向村干部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村干部加强宣传,做好精神传达,确保政策入村入户。
2.聚焦重点领域。
(1)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对于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百分百上网公开,强化群众监督。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信息编码“四级四同”,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与县里对接,同步修改变更相应事项清单。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将涉及本单位的预算工作、决算工作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通过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专栏公开,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任务。已完成2019年岭路乡政府预算说明和2018年永泰县政府决算说明公开、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一个单位在同类平台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要求,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由专人负责做好公众号的更新工作,内容涵盖了党的建设、社会治理、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防汛防护、医疗扶贫等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岭路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2)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政务热线电话整合工作。
(3)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历年累计31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1. 2019年度我乡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要求,及时更新指南。二是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对上网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并将落实工作要点情况纳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安排人员负责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保障及运维工作,确保网站安全,正常运行。二是抓好政府信息报送公共查阅场所工作,确保本年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都送交至“两馆”,供群众查阅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规范我乡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今年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58条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按照A、B角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发生人员变动时,确保做好对接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水平,利用培训会、QQ群、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的交流和学习。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由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搞形式主义的部门,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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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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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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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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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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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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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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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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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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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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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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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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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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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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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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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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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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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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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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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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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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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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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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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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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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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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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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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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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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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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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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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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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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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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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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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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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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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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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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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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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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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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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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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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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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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队伍稳定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岗位调整较频繁,加大了人员培训成本和时间耗费,影响工作效率。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部分单位人事变动,新进的接替人员业务不熟悉,及时组织新人员参训,以熟悉相关业务。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岭路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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