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榕政办〔2015〕94号文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永泰县清凉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清凉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清凉镇清凉街8号,邮编:350719,电话:0591—24891238)。
一、概述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镇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5〕38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永泰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镇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侯德键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副镇长鄢香永任副组长,党政办等工作人员为成员,吴静、林镛作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我镇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要求,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从没有发生泄密事件。特别是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认真参照有关文件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保密制度,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上报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了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凡事规定中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同时积极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网上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确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行正常。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2015年我镇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渠道,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历年累计20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14条信息中,机构设置的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7.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1%。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公众信息网(www.yongtai.gov.cn)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县档案局、县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可以经申请到镇党政办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硬件设施存在一定薄弱环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在信息公开台面增加经费投入,完善加强电脑等办公硬件投入。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4 |
20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4 |
20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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