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21年08月21日)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下简称《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永泰县嵩口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yongtai.gov.cn/xjwz/zwgk/zfxxgkzl/xrmzfjzfzcbm/ytxzf/gkml/bm.htm)。

  (二)公开形式

   通过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上公开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嵩口镇政府信息公开,浏览或使用目录索引检索查找获取信息。         

  索引号

  信息

  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信息

  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嵩口镇依法申请公开上填写并递交《永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镇政府党政办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镇政府党政办

   咨询电话:0591-24665851

   传真号码:0591-24662060

   电子邮箱:skzdzb@sina.com

   通信地址:永泰县嵩口镇道南村205号嵩口镇政府党政办

   邮政编码:3507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

   可自驾导航至嵩口镇道南村205号或乘坐永泰旅游公交专线、嵩口古镇公交专线至嵩口镇道南村(三叉路口张元幹雕像处)后步行前往。

  (永泰旅游公交专线全程票价15元,班次间隔25-30分钟,永泰始发首末班时间5:15-19:00,福州始发首末班时间6:00-19:00。嵩口古镇公交专线全程票价12元,分段收费,永泰始发首末班时间6:00-17:30,嵩口始发首末班时间6:10-17:3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县政府网站“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http://www.yongtai.gov.cn)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镇政府党政办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送交。(信封上需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收件人:嵩口镇政府党政办 收件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嵩口镇道南村205号嵩口镇政府党政办  

  3、口头申请

  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及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