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榕政办〔2016〕237号文和樟政办〔2016〕66号文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永泰县长庆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长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长庆镇镇府路14号;邮编:350706;联系电话:0591-24612205;电子邮箱:cqzrmzf110@163.com)。
一、概述
我镇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柯兆晟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余巧生同志任副组长,专门负责指导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两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认真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网上发布工作,按期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对公开信息的各项内容及要素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一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我镇利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广播、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发挥镇政务宣传栏、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短信、LED、横幅标语等各种媒介的功能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镇主要工作进行了公开。
(五)工作亮点及成效。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修正和梳理。 还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在受理点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夹,依法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准备好相关文件表格并指定专人负责,方便向申请人提供公开信息的查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6年度新公开各类信息数量12件,历年累计公开数为18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2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占8.3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占66.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永泰县人民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站;三是通过县档案局、县公共图书馆;四是可以通过申请到乡党政办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要求村居干部加强宣传,做好精神传达,确保政策入村入户,本年度共计解读政策0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设立便民接待处,热情接待群众,并为群众提供相应的服务,确保群众的疑问及时得到处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镇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有些部门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广泛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2 |
18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2 |
18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诉讼、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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