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00-3000-2018-00007 文号 樟政综〔2018〕36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4-17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索 引 号 FZ12100-3000-2018-00007
文号 樟政综〔2018〕36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4-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20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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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2017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要时段的安全防控,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趋向稳定好转。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授予葛岭镇人民政府等15个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薛枫等27位同志“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履责,主动担当,严格监管,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美丽、幸福新永泰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15家)

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永泰县长庆镇人民政府

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永泰县塘前乡人民政府

永泰县赤锡乡人民政府

永泰县岭路乡人民政府

永泰县樟城镇人民政府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泰县旅游事业局

永泰县水利局

永泰县农业局

永泰县公安消防大队

永泰县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福建省永泰县金泰纺织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27人)

 枫(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仁绥(商务局主任科员)

卢境圣(水利局主任科员)

黄清凤(青云山管委会行管科科长)

刘小华(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汪孝庆(清凉镇综治副书记)

华为康(樟城镇人武部部长)

佘灼儿(塘前乡副乡长)

程吓妹(长庆镇副镇长)

 国(嵩口镇副镇长)

陈章友(葛岭镇副镇长)

温凌翔(城峰镇人武部部长)

吴永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指导员)

余星榜(交通局安监科负责人)

 钊(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俊(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

陈章兴(教育局安监科科长)

鲍国炜(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科员)

白添土(安监局职安科科员)

温建油(梧桐镇安办)

叶静文(盘古乡安办)

郑用善(嵩口镇安办)

兰小娟(口乡安办)

郑兴华(霞拔乡安办)

张立华(红星乡安办)

 升(中国移动永泰分公司

 淦(福建省永泰县金泰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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