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00-1500-2021-00104 文号 樟政地公告〔2021〕33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6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 引 号 FZ12100-1500-2021-00104
文号 樟政地公告〔2021〕33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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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樟城镇城关村、清凉镇岸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土地面积1.952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环山北路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91620211016樟城镇、城峰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政府网站中公告,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由樟城镇、城峰镇人民政府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补偿登记、补偿协议签订等征地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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