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2100-1500-2024-00077 文号 樟政综〔2024〕57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1-13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樟城、城峰、葛岭、清凉等4个镇已征迁未安置工作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樟城、城峰、葛岭、清凉等4个镇已征迁未安置工作的公告
索 引 号 FZ12100-1500-2024-00077
文号 樟政综〔2024〕57号
发布机构 永泰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1-1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樟城、城峰、葛岭、清凉等4个镇已征迁未安置工作的公告
内容概述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樟城、城峰、葛岭、清凉等4个镇已征迁未安置工作的公告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樟城、城峰、葛岭、清凉等4个镇已征迁未安置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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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城镇、城峰镇、葛岭镇、清凉镇已征迁未安置的被征收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围绕“做大城关、做大产业”发展目标,着力推进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在樟城镇、城峰镇、葛岭镇、清凉镇等中心城区接续落地一批重点项目。为切实保障项目征迁过程中涉及安置户的利益,加速解决樟城、城峰、葛岭、清凉等4个镇已征迁未安置群众的遗留安置问题,经县政府研究,计划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除樟城镇沙浮棚户区改造项目外的未安置户,通过两种方式化解安置问题:

  1.转房票安置。将原有产权调换(套房安置)协议转房票安置协议,未安置的被征收人可到属地乡镇工作组,按规定程序开具一定额度的房票,持房票在县城区润城一品大观、华煦中央府、均和源玺、保利堂悦、宝龙世家、武夷澜庭等6个楼盘购房安置。

  2.产权调换安置。仍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后续在永泰县房屋征收中心可选房源库内挑选房源予以安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房屋征收中心将牵头樟城、城峰、葛岭、清凉4个镇工作组,主动联系涉及的被征收人,开展上门服务。涉及的被征收人也可自行到属地乡镇工作组处从上述两种安置方式中进行选择,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县将按工作节点理清4个镇已征收未安置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停发安置过渡费,请涉及的被征收人务必及时办理安置手续,并相互告知。

  4个乡镇征迁安置工作组联系方式:

  樟城镇:0591-24838793

  城峰镇:0591-24832131

  葛岭镇:0591-24582328

  清凉镇:0591-24891238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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