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1 00:00 | 来源:永泰县政府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永泰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与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76623,电子邮箱:1813738890@qq.com)。

一、概述

201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我县深入学习领会《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榕政办〔2014〕82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各部门、各乡镇的宣传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县各公开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到1123条,受理依申请信息65件。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 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明确责任

根据业务分工,我县对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分解:由县新闻协调办牵头落实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由各乡镇以及县发改局、经贸局、计生局、住建局等28家单位共同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分别牵头落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由县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监察局分别牵头落实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由县科技文体局、卫生局、人社局、经贸局分别牵头落实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由县环保局、安监局、财政局、食药监局、发改局以及人行永泰支行分别牵头落实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在做好部门分工的同时,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此外,继续加强对“两馆”查阅点平台建设,要求各单位务必及时报送,“两馆”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整理归档,如实统计,依法依规受理公众查阅。

2. 结合实际,分类推进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是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求有关单位必须依法、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二是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为了加强做好电子档案工作,我县档案局向各部门、各乡镇印发了《关于做好电子文件移交工作的通知》(樟档〔2014〕4号),进一步规范了电子档案管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解读工作。我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较好地做到了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四是建立健全政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今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5200余篇,开展在线访谈9期,网上调查4期,民意征集7期,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在腾讯、新浪微博上发布了1733条信息,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中广泛传播。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结构进行了优化,在政务公开专栏上增设民生重点栏目,资金信息栏目下增设了财政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链接政务微博,方便公众查找阅读。

(2)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通过梳理,审批事项共取消2项、合并8项,大部分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0%以内,环节控制在审批事项3+1个(服务事项2+1个)以内,即办率由去年的66%提高到80%。二是利用政务网、大厅智能查询机、印制办事指南等方式,全面公开了行政服务中心入驻窗口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公地址、监督电话等内容,明确了办理主体、时限和范围等办件要素,使行政审批机制更加透明、开放、便捷。三是加大力度对标准体系进行梳理、审核、修改,目前已编制标准体系文本共4大项、19小项、768条细化标准。四是督促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采取电话交流、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在本单位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资金信息栏目下增设了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了《永泰县2013年财政收支决算表》、《永泰县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表》、《永泰县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永泰县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等资金信息,并发文要求各预算单位公开本单位预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和预算安排情况。目前各单位已将相关信息全部发布上网。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三状元信息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地发布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等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56条,内容包括《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府路西门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告知书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省道202线永泰段公路改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告》、《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告》等。二是对拟征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或乡镇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示,听取被征地所有者意见后审批,让群众共同参与到征地拆迁工作中。三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相关信息。为便于群众查询征地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以及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将“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和信用信息”网站链接到政府门户网站中。四是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发布了《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永泰县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大了公租房配租政策的公开力度,下一阶段将重点公开公租房实施情况,切实推进该方面的信息公开。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要求县教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在本单位网站增设相关栏目,发布相应信息,进一步扩大相关信息公开范围。其中重点公开了教育发展规划、招生考试等相关信息62条,还及时公开了电话费开支、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接待费开支、车辆使用费等财务信息。二是督促卫生、科技文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告公示、公共信息服务大厅等相关栏目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众服务范围。

(6)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注重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传播平台作用,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如在“生态永泰”专栏中,重点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生态保护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樟溪两岸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等情况以及发布治理环境的征求意见书等,进一步扩大民众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向广大群众发放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设置临时展板、展台供群众观阅;利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人工答疑。二是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各要害部门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做到事故应急信息及时报送、协调、处理。

(7)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今年3月,向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和各乡镇下发了新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并明确要求做好备份存档,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流程。二是改进完善申请办理工作机制。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涉及多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要求各公开单位必须按时查阅网站邮箱,及时受理办结通过网络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县共受理通过网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

(8)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我县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明确规定负责文件的拟草人即为该政府信息的第一保密审查人,审查人必须在拟草文件时明确该文件的属性、密级,并在文件处理单的相关位置注明,送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及各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由经办人员收集、整理,形成公开目录,再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网发布,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严肃责任追究。规定对发生泄密的,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该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完善机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各公开单位的公开指南中添加了单位方位示意图和监督救济方式等,进一步优化了公开指南。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充实。各单位、部门和乡镇也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二是要求各单位必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A、B角,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将人员配置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标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查访核验。年中与年终会同县效能办对各单位进行考评。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落实“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有序地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我县制定了《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和《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文件,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继续规范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平台与网民互动。今年在腾讯、新浪微博上发布了1733条信息,微博粉丝数也不断增加。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采取以会代训、下发文件、下单位指导、电话交流、工作群沟通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二是强化督查督办。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县政府办、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网上巡查、文件督促、电话催办、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察访核验等方式,下单位、乡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等及时公开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三是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在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各单位、乡镇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等事宜,配合县法制办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12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92条。其中,县政府、21个乡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条,占40.61%;县直各有关单位累计公开667条,占59.3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机构职能类信息311条,占27.69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0条,占13.36%;规划计划类信息77条,占6.86%;行政许可类信息226条,占20.1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6条,占2.32%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43条,占3.83%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6条,占4.10%;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5条,占5.7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179条,占15.9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网站。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2014年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3条。

2.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还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触摸屏等形式,对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职责、常规办理事项流程、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

3.公共查阅点。安排人员进行指导,对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公共查阅点进一步完善、规范,配备相应的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进行检索、查询,使群众能快速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4年全县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5件,历年累计157件。主要通过网上受理、当面受理和信函受理,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征地拆迁有关事项。

(二)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按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办理、答复。答复件中,“同意公开”22件,“部分公开” 7 件,“不予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4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征地拆迁, 今年受理的2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均为机关内部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县各乡镇、部门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本年度全县(包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9件(历年累计17件),其中县政府1件,县住建局4件,县国土局4件。主要是由于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为过程性信息,县政府(部门)未公开其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经审理后,法院均予以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二)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不够重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不稳定,导致公开信息总量不大、个别超时限、公文处理单不规范、个别单位信息“六要素”不齐全等现象,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相对滞后。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培训和督导。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将继续采取下发文件、电话交流、面对面交流、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并会同县效能办加强督查,督查结果将计入各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察访核验”部分)成绩,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继续完善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政府网站群和“两馆”信息查阅点及公开单位信息阅览室等建设,着手进行政府网站群规划设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牵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和宣传力度。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23

1689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23

1689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5

15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

39

2.网上申请数

 7

1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52

9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5

15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2

4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

18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

1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4

8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2

行政诉讼数

 9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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