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17:18 | 来源:永泰县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永泰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开在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如有疑问请联系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号,邮编:350700,联系电话:0591-24876623,电子邮箱:88966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我县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及《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加大对各乡镇、县直公开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重点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稳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县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814条,受理依申请信息146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1年,全县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4条,其中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各乡镇、县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条。我县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0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8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9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6条,其他类信息数1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21年全县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6件,历年累计369件。主要通过当面受理、网络申请、信函申请,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征地拆迁等有关事项。

2.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按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办理、答复。答复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37件,“同意公开答复数”36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1件,“不予公开答复数”26件,“无法提供数”46件,“不予处理数”0件,“告知补正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发的《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及上级要求,督促各乡镇、县直公开单位逐条对照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印发了《永泰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三是推进乡镇“两化”工作。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指导乡镇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乡镇标准化目录,增设“乡镇标准化目录”专栏,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功能,增设无障碍浏览,提高互动和服务水平,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三是畅通政策咨询渠道。运用“政企直通车”“12345热线”等平台,积极解答群众咨询,建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二是落实责任主体。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追究。三是做好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公开单位听取省、市政务公开视频培训会,讲解目前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9

17

9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964

行政强制

58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73.8674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5

0

0

0

1

0

1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4

0

0

0

1

0

7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0

0

0

0

0

0

2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6

0

0

0

0

0

4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5

0

0

0

1

0

1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有待提高,多为兼职人员,岗位调整较频繁,加大了培训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三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较少,形式单一,未从背景依据、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公开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扩展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积极打造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信息发布微平台,主动与县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与时俱进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通过各项举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广、多,公开内容新、深的目的。

二是健全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专人负责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做好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个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编解同步,提高解读水平。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注重运用H5、图示图解、动漫、短视频等方式全方位解读政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提高政策解读公开意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