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单位:永泰县安监局 检查时间:2017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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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名称: |
青云山御温泉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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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
对内业资料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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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执法人员: |
姓名 |
鲍国炜 |
职务 |
综合科科员 |
姓名 |
李 武 |
职务 |
职安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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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及结果: |
我局检查人员对青云山御温泉酒店内业资料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查看内业资料有待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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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或建议: |
责令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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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单位意见: |
已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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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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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人员(签字):鲍国炜 李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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