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份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9-03-08 17:19 浏览量:
     一、2月份事故情况

2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20%;死亡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受伤7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75%;全市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道路运输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6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20%;死亡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受伤7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75%。

农林牧渔业方面。全市未发生农林牧渔业生产事故。

采矿业方面。全市未发生采矿业生产安全事故。

商贸制造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0起,同比持平。

建筑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0起,同比持平。

二、1-2月份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6.7%;死亡5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54.5%;受伤11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50%;全市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道路运输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3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7.1%;死亡3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50%;受伤11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50%。

农林牧渔业方面。全市未发生农林牧渔业生产事故。

采矿业方面。全市未发生采矿业生产安全事故。

商贸制造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66.7%;死亡1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75%。

建筑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持平。

1-2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指数同比均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抓好复产复工后的安全监管。加强一线执法巡查,督促指导企业重点针对复产复工以来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回头看”检查,进一步完善措施,堵塞安全漏洞。

二是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突出危化品、民爆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渔业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地铁、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风险会商与隐患排查。

三是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假冒特种作业证整治、公共用电安全、户外广告牌火灾隐患等五个专项治理。

四是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汲取仓山区“2.16”房屋倒塌事故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对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等进行隐患的全面摸排与集中整治。

附件:福州市各县(市)区2019年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表

附件

福州市各县(市)区2019年1-2月份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表

项目事故单位

死亡数

道路运输业

商贸制造业

建筑业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较大事故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起数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控制数

累计

福州市

5

0

3

0

1

0

1

0

0

0

0

/

0

鼓楼区

2

0

1

0

0

0

1

0

0

0

0

/

0

台江区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仓山区

1

0

1

0

0

0

0

0

0

0

0

/

0

晋安区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马尾区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长乐区

1

0

1

0

0

0

0

0

0

0

0

/

0

福清市

1

0

0

0

1

0

0

0

0

0

0

/

0

闽侯县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连江县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闽清县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罗源县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永泰县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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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高新区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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