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0月份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11-28 10:37 浏览量:

  一、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0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0%;死亡5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37.5%;受伤6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25%。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8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33.3%;死亡4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33.3%;受伤6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25%。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二、1-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0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1起,同比减少36起,下降30.8%;死亡58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18.3%;受伤55人,同比减少52人,下降48.6%;发生2起较大事故,同比持平。

  (一)按区域划分。1-10月份,鼓楼区、台江区、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高新区同比“双下降”,仓山区同比“双上升”,其中高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

  鼓楼区事故8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1人;

  台江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2人;

  仓山区事故1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4起、1人;

  晋安区事故1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起、增加1人;

  马尾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持平,增加1人;

  长乐区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减少3人;

  福清市事故10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15起、7人;

  闽侯县事故7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8起、4人;

  连江县事故8起、死亡14人,同比减少6起、增加6人;

  闽清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6起、1人;

  罗源县事故5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减少1人;

  永泰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减少1人;

  高新区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3起、2人。

  (二)按行业领域划分。道路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农林牧渔业同比“双上升”,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63起,同比减少26起,下降29.2%;死亡28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15.2%;受伤52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41.6%。

  农林牧渔业发生1起渔业生产事故,同比增加1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9人。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8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27.3%;死亡10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50%;受伤3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81.3%。其中化工1起,死亡1人;轻工1起,死亡1人;冶金1起,死亡1人;建材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3起,死亡5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9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47.1%;死亡11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38.9%;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其中房屋建筑业2起,死亡2人;土木工程建筑业3起,死亡4人;建筑安装业4起,死亡5人。

  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10月份,累计成立检查组28721个,开展督导检查62047次,检查单位134145家次,督导问题39699个;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9297处,其中一般隐患79291处,已整改79969处,整改率100.86%;重大隐患6处,已整改6处,整改率100%;行政处罚8593次,责令停产整顿198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53家,关闭取缔12家,罚款10180.9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10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实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疫情平稳,社会经济秩序逐渐恢复,加上第四季度生产和建设单位赶工期,人流、车流、物流增多,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进一步增加。一是冬季消防风险突出。居民使用电热毯、小太阳等电暖气设备取暖,以及农村用火动火行为增多,“小火亡人”多发易发;一些厂房、库房存在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违规设置“三合一”宿舍,人员逃生自救意识和能力薄弱等问题。个别小区、居住场所因疫情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影响疏散通道畅通。二是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需时刻关注。今年以来,我市及周边台控水域已发生多起水上事故(事件),暴露出我市水上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同时,去年第四季度为全省盗采海砂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期,沿海县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三是警惕道路运输季节性风险。伴随年底道路交通运输需求增大,部分企业及司机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有增多趋势;冬季低温、大雾等恶劣天气造成路面湿滑、视线不良等不利影响,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挑战。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对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清醒研判形势,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风险管控、隐患整治、能力提升上再加力,慎终如始抓好安全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年终岁末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密切关注秋冬季天气动态和第四季度生产经营活动特点,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燃气、危化品、自建房3个专项整治,紧盯地铁、燃气、危化品、建设、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森林防灭火和景区非景区景点安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强化隐患问题整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

  三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扎实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围绕福州市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平台6197家纳管企业单位,推动企业按要求建立风险管控措施,编制日常和专项安全检查表,通过信息化平台管控风险点和管理隐患点,落实日常和专项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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