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8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83.3%;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66.7%;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全市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5%;死亡1人,同比持平;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
建筑业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二、1-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8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2起,同比减少13起,下降15.3%;死亡29人,同比减少14人,下降32.6%;受伤61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6.2%。全市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按区域划分。1-8月份,鼓楼区、仓山区、福清市、永泰县同比“双下降”。
鼓楼区事故10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台江区事故3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仓山区事故4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减少10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晋安区事故11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
马尾区事故3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长乐区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福清市事故11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闽侯县事故6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连江县事故7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持平;
闽清县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罗源县事故5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永泰县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高新区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二)按行业领域划分。道路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60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15.5%;死亡17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32%;受伤57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8.1%。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4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20%;死亡3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57.1%;受伤1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66.7%。其中机械1起,死亡1人;建材1起,死亡1人;商贸2起,死亡1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8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1.1%;死亡9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8.2%;受伤3人,同比增加3人。其中建筑安装业2起,死亡2人;土木工程建筑业5起,死亡6人;房屋建筑业1起,死亡1人。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8月份,我市安全生产虽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生产安全事故体量仍然较大,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一是生产安全事故体量较大。受人口数量、经济规模、地域面积等方面影响,我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位于全省前列。二是事故分布较为集中。事故起数排名前三的依次为晋安区(10起),福清市(10起),鼓楼区(10起);死亡人数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长乐区(8人),福清市(5人),连江县(4人)。三是道路运输领域形势仍然严峻。全市已发生60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7人死亡,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3.3%、58.6%。仅长乐区就死亡8人,并发生2起亡2人的运输事故,道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大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阶段各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并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二)深入部署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气、瓶、阀、软管、燃气具、管网、环境”等方面,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三)重点开展在用建筑改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改建工程是否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脚手架及踏板、防护网等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现场动火作业是否具备合法性和安全性;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职责;施工区域与在用区域是否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改建施工是否破坏建筑既有消防和安全疏散等设施五方面内容实施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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