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
工作经费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工作经费的通知》(榕财农(指)〔2019〕28号)、《扶贫工作会议》(樟扶贫办〔2019〕22号)精神。现下达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工作经费16万元,其中第三方评估与实地核查8个参检乡镇(富泉、葛岭、岭路、梧桐、嵩口、同安、大洋、红星),每个乡镇2万元,共计16万元。此款系一次性补助,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支出。请你们严格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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