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樟财﹝2021﹞210号) 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五大中心和学科能力建设提升购置医疗设备专项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组查阅了你单位相关财务资料和其他佐证材料,你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评价报告是财政局了解五大中心和学科能力建设提升购置医疗设备专项补助经费项目及经费支出的绩效情况,并据以加强对未来该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现将本项目结论函告你院。
附: 五大中心和学科能力建设提升购置医疗设备专项补助经费项目重点评价报告
永泰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