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樟财﹝2021﹞210号) 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对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组查阅了你单位相关财务资料和其他佐证材料,你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评价报告是财政局了解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经费项目及经费支出的绩效情况,并据以加强对未来该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现将本项目结论函告你中心。
附: 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经费项目重点评价报告
永泰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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