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财政汇总, 2015年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84.75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80.63万元,下降15.04%。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7.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8.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48.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4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37.9万元,增长53.45%,主要是公安局新购反恐车辆及囚车;运行费减少268.7万元,下降22.08%,主要是: 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支出,加强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审批,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控制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508.8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161批次,63305人次。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压减54.23万元,下降9.63%,主要是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三、因公出国(境)费18.54万元。全年本级部门组织出国团组11个,因公出国(境)累计11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支4.4万元,增长31.12%,主要是一些部门对口专技项目推广的出访增多。
附件:“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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