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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6日在永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泰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永泰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永泰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全县财税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不利影响,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真正过“紧日子”思想,强化“三保”底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保持基本平稳。
一、2020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现20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期的95.6%,增长0.4%,增速全市排名第六(剔除疫情影响、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等因素,同口径增长10.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24,619万元,完成年初预期的96.5%,增长1.4%,增速全市排名第七(剔除疫情影响、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等因素,同口径增长9.5%);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9,613万元,完成年初预期的94.2%,下降1.2%。
全县财政总收入、地方级收入全部实现“零增长”突破,但未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其主要原因是上年一次性基数抬高、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规模加大,相对减收总收入20,000万元(地方级10,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581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增长8.3%。
3.预算执行结果。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6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173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7,36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349万元,从存量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514万元(全部用于补充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20,546万元,本年收入类合计为449,5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5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80万元(其中:“两院”、医保、环保等体制上解3,105万元,农村信用联社企业所得税省级部分、土地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上解3,17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806万元,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900万元,本年支出类合计402,5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7,000万元,全部属于专项结转,在2021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90,917万元,完成年初预期的58%,下降49.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88,849万元,完成年初预期的57.8%,下降50.1%),上级补助收入22,83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7,400万元,上年结余16,6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类合计187,788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387万元,上解省耕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4,87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类合计174,976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812万元(其中土地基金结余7,274万元),在2021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28万元,均为县国有企业净利润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32万元。收入类合计56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2万元,其中:用于注入县城投公司项目资本金559万元(二环路古岸桥至马洋桥段道路工程PPP项目建设配套资金373万元、南城区农贸综合服务市场项目186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支出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1万元,在2021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41,262万元,增长3.1%。按性质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4,61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0,41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000万元),增长1.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6,64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56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591万元),增长5.9%。上年结余28,531万元。收入类合计69,79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879万元,增长6.2%。按用途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3,952万元,增长6.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2,927万元,增长5%。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为32,91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95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1,958万元),在2021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省财政厅甄别认定的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94,773万元(债务限额为414,487万元),综合债务率约75.7%(最终以省财政厅计算口径为准),债务风险适中。
2.预备费动用情况
预备费年初预算3,000万元,报经县政府批准,当年安排动用1,236万元,全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0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余额59,409万元,本年度动用安排56,349万元,年终补充增加41,900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执行结余16,772万元,存量调入一般补充10,514万元,中央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财力冲抵预期减收后相对超收7,219万元,上级财力补助结算增加7,39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4,960万元,全部用于平衡以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20年度动用安排56,349万元的明细情况:(1)年初预算动用42,500万元,用于平衡年初预算收支缺口;(2)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财力不足继续动用13,849万元,其中:安排企业奖励扶持资金8,607万元,安排旅游集散中心配套场所商铺购置等企业项目资本金1,649万元,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到期还本资金1,251万元,安排扫黑除恶专项以及公安人员经费900万元,安排设立疫情期间经济增长基金500万元,安排“夜色嘉年华”、耕读文化艺术节暨国庆系列等活动经费270万元,安排农业农村产业项目补助资金240万元,安排2019年度公交运营空调补贴以及2020年度公交运营提标补贴224万元,安排其他零星项目资金208万元。
4.盘活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清理收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结余1,259万元,按规定专项用于以后年度对应债券到期还本;清理收回其他存量资金10,514万元,按规定于年末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2020年预算执行数据部分为预计数,最终执行结果待与省、市结算完成并编制决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财政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资金调度。全年共安排各类疫情防控资金4,000余万元,用于医疗救治、集中隔离、社区防控等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复产复工、市场复苏和后续防控常态化需求。
(二)创新方法,严格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大力压减支出,除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支出和必要的防疫支出,其他支出严格控制,对全县各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5%标准压减。二是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三)强化措施,着力涵养培植税源
一是深入分析疫情对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强化重点税源户走访服务机制,按“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收入组织措施。二是加强税源调研和收入分析,巩固主体税源,培育后续财源,优化收入结构,促进税源可持续。三是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建立协税护税机制,兑现奖励政策,推进综合治税管理。四是强化部门单位间密切配合,通过挖潜税收、督促外县企业落地等举措,确保县内税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四)统筹兼顾,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各项民生支出,全年投入民生类支出282,439万元(含应急支出),占比达82.4%,社会保障水平得以持续提高。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全年累计争取到位中央直达资金47,085万元,重点用于直接惠企纾困,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同时坚决落实好直达机制,资金使用“一竿子插到底”,累计实现支出44,707万元,支出率达95%,有效弥补减收形成的财力缺口,保障了社会民生和市场主体健康平稳运行。
(五)建立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坚决把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预警线内,确保风险可控。一是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债券申报流程,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规范债券资金管理,将政府债券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向县人大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三是通过债务监测平台,全流程掌握债券发行、支出过程,动态跟踪债务余额变动情况,及时防范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
当前,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政收支“紧平衡”矛盾仍十分突出;二是财政资金绩效尚有待提高;三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防范化解压力步入高峰,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克服解决。
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我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真正过紧日子,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提质增效,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各项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县经济形势以及财税政策变化情况,提出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计划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211,800万元,增长3.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300万元,增长3%;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500万元,增长4.9%。
分征收部门情况:税务局税收总收入180,800万元(不含省级),增长6.2%,地方级税收收入97,300万元(不含省级),增长7.3%;财政局非税收入31,000万元,下降8.6%(主要是国有资产处置一次性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及支出安排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28,3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计118,871万元(含省市提前下达的项目转移支付补助25,325万元、省市未提前下达的常年性项目转移支付补助预计列入预算32,298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预计列入预算25,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299万元及债券资金存量结余(专项还本)701万元;扣除上解支出6,248万元。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合计306,923万元。
遵循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全县支出计划306,923万元,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923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8%,其中预备费安排3,00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省市提前下达补助等编入预算安排的支出82,623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安排7,000万元(由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
(三)县级“三保”支出保障情况
1.“三保”支出省定标准需求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19〕19号)及省定的“三保”支出范围和标准(保障底线),2021年全县“三保”支出省定需求共计117,118万元,剔除上划市级统筹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494万元(因永泰属于一类补助县,目前财政补助由省级承担80%、市级承担20%,县级不承担),全县“三保”支出省定县级需求共计100,624万元,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56,865万元;保运转(公用经费)4,586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9,173万元。
2.“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着优先确保“三保”支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需求,2021年全县“三保”支出预算共计安排255,919万元,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138,546万元;保运转(公用经费)20,58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96,789万元。预算安排规模超需求数155,295万元,已全部保障到位。
3.“三保”支出预算财力来源分配情况
2021年全县“三保”支出相应财力预算255,919万元,不存在财力安排缺口。其中:保工资(人员经费)财力预算138,546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2,40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21,1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安排14,996万元;保运转(公用经费)财力预算20,584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65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93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财力预算96,789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24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安排96,789万元、上解支出6,248万元(扣除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草案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125,700万元,增长38.3%,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23,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00万元;省市提前下达的项目转移支付补助14万元。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可安排财力共计125,71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遵循以收定支原则,2021年支出相应安排125,714万元,收支平衡。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71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700万元,省市提前下达补助安排的支出1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安排11,000万元(由本级土地基金预算财力安排)。具体明细如下:
1.本级土地基金支出123,200万元,计划用于:
(1)安排重点项目建设79,146万元,统筹用于2021年政府投资建设财政预算拼盘的项目;
(2)安排专项债务还本付息资金21,000万元(其中:还本支出11,000万元,付息支出10,000万元);
(3)安排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资金15,000万元,其中:社会事业补短板项目资金4,092万元,美丽乡村建设3,245万元,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666万元,乡镇殡葬设施建设和公益性公墓及村级骨灰楼堂奖补专项补助资金1,98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维修养护等配套资金1,737万元,农村幸福院等建设运行补助资金637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27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修缮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他乡村振兴服务项目资金170万元;
(4)安排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经费4,738万元;
(5)安排城区污水和垃圾处理专项资金1,749万元;
(6)安排土地出让业务经费769万元;
(7)安排城区市政路灯管养市场化运营经费598万元;
(8)安排农业土地开发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
2.本级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50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安排929万元;污水处理运维支出安排600万元;“全球眼”改造维护经费501万元;农村幸福院(园)运行等社会福利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等体育项目支出安排400万元;城区市政公共用水支出安排70万元)。
3.省市提前下达的项目补助14万元,按文件要求专项用于指定社会保障项目。
2020年政府性基金结余继续结转到2021年安排专项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草案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382万元,均为县国有企业净利润上缴收入;上年结余1万元。收入类合计383万元。
支出建议安排383万元,收支平衡。资金全部用于注入县国有企业项目资本金,以保障县国有企业项目运作资金需求。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草案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43,664万元,增长5.8%。按性质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6,67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0,49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000万元),增长8.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6,98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57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986万元),增长2%;上年结余32,914万元,收入合计76,578万元。
社保基金支出计划安排40,336万元,增长9.4%。按用途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6,658万元,增长11.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3,678万元,增长5.8%。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242万元,结转下年度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五、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积极发展财源经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支持企业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充分调动全县培植税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有土地资源、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力度,积极推进国有存量资产变现,抓牢抓实财政收入,夯实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从严控制提标增支政策,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预算执行,结转结余等存量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全力支持“六稳”“六保”,稳定经济社会基本盘
把握财政资金投向,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集中发力、提质增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各项基本民生政策保障到位,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突出支持稳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加强动态监控,确保资金落到重点项目、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落到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的身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守牢风险防控底线
加强财经形势分析研判,做到增收节支、有保有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措并举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严防债务违约风险,实现政府债务总量及债务率逐步下降。严控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加大借款清收或消化力度,杜绝无预算拨款,确保库款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县乡转移支付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公平、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调动多方积极性的县乡财政关系。落实好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促进如期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改革任务艰巨,财税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统筹财力保障全县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为我县经济健康平稳增长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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