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泰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债务举借及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永泰县财政局 时间:2018-08-15 10:07 浏览量:

2018727日在永泰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永泰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永泰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债务举借及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一、永泰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及债务举借计划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6,0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5,616万元,专项债务70,435万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40,600万元(含外债转贷1,133万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1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置换债券额度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3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确定的公益项目建设资金实际需求,建议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按上述规模予以核定。2018年举借的新增债务资金全部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保障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脱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建设领域,外债转贷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债务收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并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计划

截止20171231日,全县经省财政厅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实际债务余额累计210,180.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7,426.45万元,专项债务52,753.96万元)。根据建议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我县2018年度计划举借新增用于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务40,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300万元,专项债务15,300万元),由省级代为举借后转贷我县使用。债务转贷资金全部到位后,经省财政厅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实际债务余额累计250,780.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2,726.45万元,专项债务68,053.96万元),低于建议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总体风险可控。剩余可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270.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89.55万元,专项债务2,381.04万元)。

另外,我县计划申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5,688万元,用于置换偿还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务本金5,688万元,新旧债务相抵,不增加政府债务规模。

二、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一)用于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40,600万元

按性质用途划分,具体为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券转贷资金14,167万元、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建设债券转贷资金10,000万元、外债转贷医改促进项目资金1,133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5,300万元。依照上级规定的债务转贷资金使用范围,我局建议安排项目如下:

1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券转贷资金14,167万元用于:⑴新建小东坑幼儿园项目600万元,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一中大涛艺术馆建设项目1,000万元,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永泰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500万元,支出列“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科目;县城三环公路(中海创园区段、中海创至南江滨段、南江滨至火车站段、站前段)建设项目5,000万元,支出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500万元,支出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龙头大道西侧道路工程建设项目1,000万元,支出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青云山(云顶)风景区至联一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3,867万元,支出列“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葛岭镇溪西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1,000万元,支出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葛岭镇溪南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700万元,支出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

2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建设债券转贷资金10,000万元用于:⑴智慧信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公建项目7,500万元,支出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⑵永泰塘前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A地块)配套设施等公建项目2,500万元,支出列“2150899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科目。

3.外债转贷医改促进项目资金1,133万元全部用于世行贷款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支出列“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下科目。具体用途与明细项目待省市最终确定后,由县主管部门永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另行提请县政府审议。

4.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5,300万元用于:⑴农业局周边地块土地收储项目5,050万元;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城南小学周边地块土地收储项目3,750万元;葛岭镇半巷地块土地收储项目2,500万元;葛岭镇溪西村东部地块土地收储项目4,000万元。支出均列“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

根据上级有关政府债务资金管理要求,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原则上应于当年完成支出,不结转下年使用。政府将全力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推进,确保支出进度。

(二)用于置换到期一般债务本金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5,688万元

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结果,该资金安排用于置换偿还到期的201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五年期)4000万、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三年期)1688万,支出列“231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科目。置换偿还后,新债增加,旧债减少,不影响当年实际政府债务余额。

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事项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等有关规定,地方确需举借债务的,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上报省财政厅备案后,方可由省级代为举借。永泰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债务举借及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不影响当年预算收支平衡,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鉴于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目前尚未到位,预算执行中收支情况若有变动,再根据实际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调整。

 

附:1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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