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福州市第七批驻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3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福州市第七批驻村专项补助资金400万元,共20个村,每村帮扶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派驻村项目建设。此系一次性补助,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你们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跟踪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各乡镇有用款计划的需在每月1日前将财政资金对应项目明细审核单(附件4)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统一报送财政局申请计划。
附件:1.2023年福州市第七批驻村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福州市第七批驻村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3年福州市第七批驻村专项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4.财政资金对应项目明细审核单(支持市派第一书记村)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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