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县委乡村振兴办 时间:2024-09-03 10:14 浏览量: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680.21万元,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此次资金绩效目标由省、市乡村振兴办另文下达。相关乡镇要按照《永泰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樟委振兴办〔2024〕3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统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水平。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2.财政资金对应项目明细审核单

      

   

   

         

  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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