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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确定2025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公告
来源:永泰县县委乡村振兴办
时间:2025-03-0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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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处工作办理通知单(编号:2025N0213)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综合我县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统筹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兼顾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我县2025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600元(永泰县农村低保标准为10560元/年.人,向上取整至百位数)。今后,原则上随我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排查、识别、存档等监测程序继续参照《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樟委振兴组
〔
20
2
4
〕
4号
)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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