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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确权
关于林义清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2024-10-24 14:5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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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
林义清
坐落于永泰县
丹云乡下洋村桥仔下7号
,因樟集用(
199
2
)字第
170440
《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
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林义清
2024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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