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2017)永泰县不动产权第000465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2024-11-04 17:11 浏览量:
 原不动产权利人檀邦忠坐落于永泰县城峰镇十八坪路232号二号店面及201、301单元,现已根据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2024)闽0125执恢69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4)闽0125执恢69之一执行裁定书办理了转移登记,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7)永泰县不动产权第0004653

檀邦忠

不动产权

永泰县城峰镇十八坪路232号二号店面及201、301单元

 

2

 

 

 

 

 

 

公告单位: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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