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房权证Z字第1200790号《房屋所有权证》及樟国用(2015)第296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来源: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2024-11-26 14:38 浏览量:
  原不动产权利人张学武坐落于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33-2号后垅大厦2号楼605-1单元,3-04-1号附属间,现已根据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2024)闽0125执恢22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4)闽0125执恢222号之执行裁定书办理了转移登记,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樟房权证Z字第1200790《房屋所有权证》

张学武

房屋所有权

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33-2号后垅大厦2号楼605-1单元,3-04-1号附属间

 

2

樟国用(2015)第296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张学武

土地使用权

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33-2号后垅大厦2号楼605-1单元,3-04-1号附属间

 


公告单位: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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