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侯小林坐落于永泰县樟城镇泗洲路吉祥小区10幢705#,因樟房权证Z字第0300861号《房屋所有权证》、樟国用(2012)字第60号《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小林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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