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敬请相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林权登记内容进行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登记类型:注销登记(权属登记错误,根据樟政办[2024]29号文件,由村委会收回申请注销)
(一)证号:樟林证字(2006)第2165号021宗(127宗)
权利人:第六、十三、十四、十八生产小组(其他权利人:温永岁、温庆祥、温文化)
不动产坐落:梧桐镇潼关村何厝垄(小地名)001林班11-1~5;14-1~8小班
宗地四至:东:路 南:路
西:小路 北:坑
注销登记面积:1050亩
登记权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林种:经济林 主要树种:油茶
终止日期:2033年01月31日
公告单位: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02月12日
公告地址:永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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