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你好,
|
注销
|
登录
|
注册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永泰
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之窗
机构职能
工作动态
财政资金
公告公示
人事信息
规划计划
回应关切
上级政策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
网上信访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在线访谈
互动交流知识库
永泰县
欢迎访问永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搜索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
公共资源配置
>
不动产确权
关于陈秋霞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2025-02-25 14:40
浏览量: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产权人陈秋霞坐落于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大樟68号颐荷亚洲一期50号楼2303单元,因闽(2022)永泰县不动产权第000206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秋霞
202
5
年
2
月
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李克强在陕西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