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敬请相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林权登记内容进行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登记类型:注销登记(权属登记错误,根据樟政办[2024]29号文件,由村委会收回申请注销)
(一)证号:樟林证字(2004)第001194号004宗
权利人:方元明(其他权利人:方修福、方修团、方贞祥)
不动产坐落:大洋镇明星村西边垅(小地名)001林班5-1小班
宗地四至:东:坑 南:仑
西:顶 北:仑
注销登记面积:172亩
登记权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林种:用材林 主要树种:马尾松、杉木
终止日期:2053年12月30日
公告单位: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04月03日
公告地址:永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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