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告知书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永泰县梧桐镇三富村C165旧路改造工程(K0+000—K2+306.226)已由樟农【2018】21号、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等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泰县梧桐镇三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梧桐镇三富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全长2.306KM、路基路面4.5M的C165旧路改造工程;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永泰县梧桐镇三富村C165旧路改造工程(K0+000—K2+306.226);
(2)发包内容:该工程的路基路面、圆管涵、排水沟、交通标志工程等,具体以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设计图纸为依据;
2.4.工程预算审核造价及其组成:891848元;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工程预算审核造价×(1-K%),K值为10%,即891848元×(1-10%)=8026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永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候选名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企业;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1年1月8日下午15:00-16:00;
4.2抽取地点: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4.3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6.1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必须进场施工。
6.2合同付款条款:本项目待上级拨款及自筹金额到账时按工程进度支付所完成工程价款的70%进度款;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工程结算报告经县财审中心审核后,发包人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款的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保修期一年)付清。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泰县梧桐镇三富村民委员会
地址:永泰县梧桐镇三富村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52800839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永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后垅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483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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