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2020年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清凉镇)抽取告知书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01-08 15:32 浏览量:

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永泰县2020年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清凉镇) 已由 樟交2020342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清凉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12.8255万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交通标志标线、混凝土挡墙、路侧波形护栏工程等。

(2) 发包内容: C25片石混凝土挡土墙77.2立方米,标志牌24面、凸面镜12块、波形护栏3689米、振动标线826.2平方米、轮廓标491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审核造价94.1905组成:经永泰县财政评审中心预算审核后造价;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88.5390组成工程审后价×1-K%),K值为6%,即94.1905×(1-6%)=88.5390元。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永泰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施工(公路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20211121000分到1030

4.2 抽取地点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3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付款方式:工程进度在核验后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按核定的实际工程进度造价的70%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7%,预留质保金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结清。工程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

7.3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

    址:永泰县清凉镇;

    话:15959053089

联 系 人:黄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4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后垅路6

联系电话:0591-2483215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