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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告知书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永泰县2020年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同安)施
工)已由樟交【2020】3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根据同安镇党政领导班子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采用公开招标(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同安镇Y071樟红线、Y072上霞线、
Y075占芹线、Y077同云线、Y078官路线、Y079洋尾线。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预算审核造价为1141994元 ;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永泰县2020年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同安
镇)(施工),主要内容为交通标志标线、混凝土挡墙、路面工程、波形护栏工程等。
(2)发包内容具体以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程预算审核造价及其组成:1141994元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工程预算审核造价×(1-K%),K
值为 6%,即1141994元×(1- 6 %)=1073474.36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个月,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
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永泰县小规模交通建设
工程施工企业候选名册中的企业。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1年3月 2日下午3:00分-4:00分.
4.2抽取地点: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4.3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 固定单价合同 。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
讨签订合同事宜。合同签订后7天内必须进场施工。
合同付款条款: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办法:按工程进度支付所完成
工程价款的70%进度款;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工程结算报告经审定批复后,发包人付至审定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 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7.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
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 ;
7.3履约担保期限: 与工期相同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永泰县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同安村
邮编:/电子邮箱:/
电话:15005928131 联系人:池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2-4层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永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后垅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4836142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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